近日,山西省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称,2018年4月16日生产的330ml(1箱15瓶)箱装“海红树”牌饮料,被该公司质检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并发现有一部分已非法流入我县市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出动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我县昌盛经销部有“海红树”牌饮料共85箱。
县市监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询问昌盛经销部负责人马尕哥后发现,经销部进购该批次不合格饮料共3500箱,其中召回3370箱,剩余130箱(现场检查发现85箱,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损毁了45箱)。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现场笔录,发放了财务扣留强制措施,并封存了该批次不合格剩余饮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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