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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同仁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同仁地区首例涉恶案件当庭宣判

来源:同仁县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04-16     作者:何祥宇

2019年4月10日至14日,由同仁县人民检察院向同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仁地区首例涉恶案件即霍尔加“看郭瓦”非法组织涉恶案件在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同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此案件系同仁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涉恶”案件和省、州两级检察机关督办的案件,也是同仁地区密切关系到把持基层政权的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霍尔加“看郭瓦”非法组织涉恶案件被告人共有9名,涉及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3项罪名和以收回三家砖瓦厂租赁的村集体土地所需活动经费为由,使用“软暴力”强行索要村集体经济100万元;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更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并由该组织成员担任;在村内任意制定罚款制度;要求村民不能与砖瓦厂承租人及其家属来往,违者被“看郭瓦”非法组织训斥;强行取消村内“六月会”及多种民俗佛事活动等严重扰乱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5项违法事实。

自2018年11月14日,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审查起诉该案后,指定由主管刑事的副检察长为主任检察官,抽调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成立办案组,切实按照州检察院及县“扫黑办”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吃透案情,迅速审查案件。一是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在公安机关侦办阶段选派侦监、公诉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提出口头建议6条,召开联席会议2次,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依法批准逮捕斗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开展讯问和阅卷工作。充分调查核实证据,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上下足功夫,在证据审核中既不人为拔高标准也不随意降低标准,尽心竭力把办好霍尔加“看郭瓦”非法组织涉恶案件作为办好案和办铁案的标本,严格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及时提起公诉。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退侦”的工作要求和县“扫黑办”对于办案时限的要求,办案组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激发强劲的工作动力,制作了25万字的审结报告,反复修改藏汉双文起诉书4次,仅用35天时间将案件起诉至同仁县人民法院,达到了快办快诉的效果。四是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积极落实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督导组专项指导工作意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制度功能,召开庭前会议2次,就“回避、出庭证人名单、排除非法证据”等存在争议的突出问题发表建议,控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全方位提高庭审效率。在5天的庭审过程中,面对9名辩护律师的轮番出招,公诉人全程使用藏汉双语进行诉讼,保持沉着冷静的态度,适时调整出庭思路,当庭揭露了以斗某某为首的9名恶势力非法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及社会危害性。120余名旁听人员现场接受了法制教育,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4月14日下午,同仁县人民法院就霍尔加“看郭瓦”非法组织涉恶案件当庭作出宣判,判处斗某某等9名被告人7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8000元。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