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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公开审理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7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泽库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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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至4日,黄南州泽库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万某甲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依法判处万某甲、多某甲等7名被告人两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此案系泽库县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审理当天,县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近110余人参加了旁听,泽库县电视台新闻记者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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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为方便寻找更多货源给本地司机、避免无序竞争为由,成立了泽库县桑曲峨毛货物合作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运输砂石料、土方等,多次以拦截、堵门阻工、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工程承包商接受其运输服务,并强迫非本地运输司机以打欠条或签订合同形式缴纳“管理费”加盟其公司,接受其服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泽库县法院通过为期两天紧张有序审理,对7名被告人当庭宣判:万某甲、多某甲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旦某某、万某乙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000元; 多某乙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拉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谢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82311元,依法没收扣押的七辆双桥货车。

该案的公开审理,敲响了泽库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恶案件审理的第一槌,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充分彰显了法治权威,以实际行动向全社会表明了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为社会安全稳定,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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