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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不断丰富保护方式传承热贡文化历史文脉

来源: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4-22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热贡文化的大力扶持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共同关注重视,2008年8月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后,黄南州热贡文化被国家文化部批准设立为全国第三个、西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黄南州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为推动保护实验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秉承“见人见物见生活”的工作理念,不断丰富保护方式,探索出了一条既符合人类文化遗产保护规律和国家保护标准,又有利于热贡文化整体性保护和实验区后续产业发展的新路子。经过十多年的努力,2019年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顺利通过国家文旅部的验收,正式成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

以非遗名录项目保护夯实热贡文化积淀。运用录音、录像及文字记录等方式,将非遗名录项目的技艺展示过程等内容进行记录,分类整理、建立档案或数据库,进行数字化保护的同时做好资料的编辑和出版工作。通过开展非遗普查和非遗资源再调查活动,实施热贡唐卡白描技艺、彩绘技艺和热贡六月会、土族於菟、黄南藏戏的抢救性记录保护工作,建立热贡艺术博物馆,征集藏医药系列唐卡《四部医典》82幅,非遗名录项目实物538幅(件)集中保存展示。扶持黄南藏戏发展,民间藏戏团由八年前的6家增加至22家,得到国家文化部的充分肯定。在社会服务方面有效承载政府部分功能,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发展局面,实现既有以热贡艺术非遗博物馆为代表的国有综合性非遗展示馆,又有民间非遗传习中心、非遗展示馆的目标。

以传承人保护践行活态传承。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奖励与监督机制,对履行义务好、表现突出的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在兴办传习中心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传承人参加国内一线城市中热贡文化的宣传推广,组织参加“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激发保护传承的积极性。注重对传承人保护工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促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义务,授徒传艺,做到代代相传。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类传习馆所,建成71个各类非遗传习中心、挂牌非遗示范户158户、在全国各地开设200多家热贡艺术窗口,形成集教学培训、创作生产、展示收藏、宣传研究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非遗传习中心,成为保护传承、传播弘扬非遗的重要基地。

以整体性保护维护文化生态空间。建立由政府各部门参与的整体性保护协调机制,明确保护区管委会为全州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全州的城乡建设规划审查,进一步发挥管委会在城市建设等方面对文化生态保护的协调监管作用。强化重点区域保护建设,对国保单位、传统村落、传统民居、自然景观进行恢复性修缮,并对部分传统村落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设施等进行修建,有力改善了实验区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基础条件。

以生产性保护带动群众受益。制定《热贡唐卡青海省地方标准》以及六种《热贡唐卡矿物质颜料联合企业标准》,依托唐卡鉴定中心,引进、扶持专业唐卡质量检验检测公司,对热贡唐卡等级,矿物质颜料成分进行检测,并建立热贡唐卡质量检验及质量信息追溯体系,设置唐卡专属二维码,以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保障热贡唐卡传统技艺的有效传承,为生产性保护提供品质保障。制定出台《金融支持热贡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协调金融部门为代表性传承人及民间艺人贷款5000万元,用于扩大传习及生产规模,为生产性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协调注册“热贡”、安多唐卡、尕藏牌唐卡、仁俊泥塑、奥松弓箭等系列商标及非遗产品设计专利,用法律手段促进非遗保护。同时,不断扩大热贡文化产品知名度。热贡唐卡于2015年12月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区于2016年12月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全国热贡文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是全国唯一的文化类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热贡文化产业被青海省质监局认定为“青海名牌”,为生产性保护提供品牌支持。经统计,从2011年至2019年,黄南州文化从业人员从1.31万人增加到3.38万人,文化产业营业收入从2.4亿元增长到11.2亿元。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