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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社关于征集历史档案报史资料的启事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1-06-07    

《青海日报》创刊于1949年10月20日,是伴随着西宁的解放而诞生的青海人民的第一张日报。从铅与火到光与电,再到数与网,七十多年的光辉历程,既见证了青海的发展与进步,又留下了一串串新闻宣传的足迹。为纪录青海日报的昨天,展现青海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报业文化建设成就,青海日报社拟筹建报史陈列馆,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史料和实物,希望报社老报人、新闻界同仁和社会各界朋友踊跃捐赠和提供线索。

一、征集对象

1. 青海日报社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及其家属;

2. 关心、支持、熟悉青海日报社发展的社会组织、作家、艺术家等各界人士。

二、载体形式

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字画、实物等各类载体形式。

三、征集事项

1.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纪念章、印章、票据、证件(如工作证、记者证、代表证)等。

2.反映报社各个时期历史风貌的老照片、牌匾和带有报社印记的物品等。

3.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重要嘉宾及国际友人来社视察、参观、访问、学术讲座、讲学及讲演时的照片、光盘、录像带、录音带、文字记录、题词或报道材料等。

4.报社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工作报告、公务信函、工作笔记(手记、日志)、重要著作、代表作品、公务活动照片以及在工作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5.在职员工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奖励的奖品、奖状、证书;相关论著、手稿、手记、实物等。

6.在职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比赛的材料(聘书、代表证、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照片、声像资料等。

7.其它有助于了解报社历史和现实活动的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与资料(贺信、贺电、礼品、照片等),报社建设、调整的各类请示、报告、汇报、批复、指示、通知、规划、总结、图表等。

8.其它以上未详细列举,但能反映报社历史的资料和实物。

四、征集方法

1.凡征集的档案、社史资料均归报社所有,报社档案馆(报史陈列馆)对征集的档案、社史资料进行整理、保管。

2.对捐赠档案、报史资料者,社党组颁发收藏证书;原件展出时,经捐赠者同意,均注明捐赠者姓名。

3.对于确有价值而所有者不愿捐赠的资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采取复制或收购的方式进行征集,也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实行代管,代管不改变资料的所有权。

4.捐赠档案、社史资料者,对其捐赠的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双方可协商并签署保密协议。

5.为充分尊重劳动成果,如有必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可给予捐赠者一定的费用补偿。

6.凡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凡提供照片、音视频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士姓名及职务等)。

7.对于征集到的照片、实物、资料等均详细登记造册,办理移交手续,颁发捐赠证书或签署相关协议。

五、联系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报史陈列馆建设项目筹备组联系,对于路途较远或行动不便的,报社派人登门拜访。

联系人:宋元虎:13897414241

张冰冰:13997087816

联系电话:0971-8457900

电子邮箱:623879039@qq.com

邮编:81000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号

青海日报社

2021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