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文明委印发的《关于推荐评选2016年-2018年度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通知》(河文明委〔2018〕7号)文件要求,县文明办认真组织开展了申报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把关、县文明办考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交文明委会议审定等环节,拟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县级文明单位20家,文明乡镇4家,文明村7家,文明窗口单位2家,文明旅游景区2家,文明校园4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命名表彰的2016-2018年度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清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9日—9月4日
举报电话:0973—8762201
电子邮箱:hnxcb_2008@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县东大街152号县文明办
河南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
拟命名表彰的2016-2018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名单
一、县级文明乡镇(4家)
优干宁镇、宁木特镇、赛尔龙乡、柯生乡;
二、县级文明村(7家)
优干宁镇荷日恒村、宁木特镇作毛村、赛尔龙乡兰龙村、多松乡夏日达哇村、柯生乡柯生村、赛尔龙乡尕庆村、托叶玛乡托叶玛村;
三、县级文明单位(20家)
县税务局、县检察院、县委办公室、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牧科技局、县电视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法院、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总工会、县交通局;
四、县级文明窗口单位(2家)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县分公司;
五、县级文明旅游景点(2家)
黄河南蒙古历史文化博物馆、青海洮河源国家湿地公园;
六、县级文明校园(4家)
县寄宿制中学、县民族中学、赛尔龙乡完全小学、托叶玛乡完全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