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县纪委、监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三旦卓玛主持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文件精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扫黑办”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就《中共河南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试行)》和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等方面工作作了交流。纪委、监委和公检法司、审计等部门积极协调、沟通、配合,认真做到了挺纪在前、纪法衔接,防治违法党员带着党籍服刑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纪委对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履职尽责,协作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上下同心,同频共振,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协商解决成员单位移送通报和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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