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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聚力 落实工作

来源:尖扎县委宣传部 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20    

州交通运输局深入尖扎县开展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大检查

    12月16日,州交通运输局协同州运管处一行4人,深入尖扎县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大检查。先后深入县客运站、运输公司、公交公司GPS监控室,认真检查公交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公交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及运输公司GPS监控室查看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逐项排查了安全隐患,并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同时,对尖扎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重点对公交公司、公交车辆及驾驶员的防护安全设施提出要求,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此次大检查是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交办运输[2018]285号)文件精神,旨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促进交通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有序开展。(尖扎县委宣传部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尖扎县妇联开展“特困母亲”慰问活动

    为进一步了解基层贫困妇女需求,切实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传递妇联“娘家人”的关爱,12月19日下午,县妇联开展集中慰问特困母亲活动,为6名特困母亲送上慰问金共计2400元。在慰问活动中,县妇联主席党素梅详细询问了的家特困母亲庭情况和经济来源,并鼓励她们要自立、自强,勇担生活重担,坚强面对生活,克服困难要以乐观态度去面对生活,争取早日走出困境。一直以来,县妇联高度重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帮扶工作,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让身处困境中默默坚持和付出的母亲能感受更多的温暖和关怀。(尖扎县委宣传部  县妇联)

    司法救助暖人心 执行为民显真情

    2015年1月4日,尖扎县人民法院在受理朱某诉被执行人李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后,朱某向县法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调查,被执行人李某丈夫已去世,仅有的两套房都已抵债,现负债累累,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朱某为还清农民工工资和外债,四处打工挣钱,不幸患上食道疾病,其妻子于2017年9月21日与其离婚,仅有的一套房屋归其妻子所有,申请人朱某现居无住所,无钱看病。县法院结合当事人家庭情况,全力帮助申请人缓解经济压力,积极为申请人朱某向省、州政法委申报司法救助。2018年12月18日,县法院向申请人朱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申请人朱某拿到救助金后,激动地表示,“感谢县人民法院,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及时雨’,让我重拾生活下去的信心和希望”。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