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县穆斯林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收入不断增加,在婚丧嫁娶等出现大操大办、互相樊比的不良风气日渐盛行,有损中华传统美德,影响社会文明进程。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引导群众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隆务清真大寺在隆务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在社区与寺管会的共同努力下,于2018年12月28日在清真大寺学堂中举行了朝觐接送和婚丧嫁娶相关事宜的倡议和约定,共计60名群众代表参加。
会议首先由开学阿訇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解读,并带头作了表态发言。其次各群众代表进行了讨论并进行举手表决,就我县穆斯林朝觐接送和婚丧嫁娶上作了以下约定:一是朝觐接送去繁从简。坚持统送统接朝觐人员制度,送接朝觐人员活动在清真寺院内外举行;除朝觐人员亲属外,本坊穆斯林不向朝觐人员“搭礼”送行;朝觐人员回国返家后不接待看望人员,施散适量赞木水和蜜枣供清真寺礼拜穆斯林“口道”;若举意延续人情、登门看望,看望者不“搭礼”,朝觐人员以烩菜、馒头招待,礼物或赠或不赠,量力而行。二是结婚聘礼适度适中。根据圣训和伊斯兰教法关于聘礼不能不给,也不能太多,要适度适当的要求和规定,综合考虑本县穆斯林总体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以及近几年送聘礼情况,按照适度取中的原则,聘礼包括说茶、定茶、大礼、首饰,俗称“全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若女方心甘情愿把一部分聘礼回赠给男方,男方要乐于接受和享用,但不得违反教规要求女方返赠部分聘礼,也不得指定和索要车、家具等作为陪嫁。三是殡葬及纪念活动俭办。除亲属外,举意向新无常亡人家“行礼” 每户不超过人民币100元,亡人家向“行礼”人员施散乜帖每人不超过人民币50元,作为送油香、麦仁的“回礼”;向上“埋扎”送亡人的人员施散乜帖每人不超过人民币30元。
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内容,也是我们每个公民责无旁贷的义务。全社会携起手来,破陈规、除陋习,传文明、树新风,为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同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