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把民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扎实做好当前民政各项工作。
一、城乡低保核查程序化。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在社会救助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管理动态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有效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核查,新增城镇低保20户28人,取消254户396人,新增农村低保21户404人,取消122户577人,累计发放资金2400万余元。依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调整451户贫困户属性,动态复查已享受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兜底对象,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全面打造“阳光低保”。
二、保障供养机制规范化。完善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不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不断细化、实化临时救助制度措施,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全面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今年上半年,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8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5.88 万元。制定《同仁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建立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档案,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35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359人,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90万余元。
三、乞讨人员救助精细化。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针对乞讨人员流动性较强的特点,建立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档案,实行主动劝导救助工作,确保及时、有效救助乞讨人员。坚持分类救助,根据未成年人乞讨性质和基本规律,制定分类型保障性救助措施,帮助解决城乡低保、就医、就学等问题,力争逐步缩减乞讨未成年人数量。目前,已救助乞讨人员45名,发放遣送费、医疗费等2万元。
四、社会组织管理标准化。积极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网上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管理和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严格审查登记证明文件有效性和申请登记材料真实性,登记合法率达100%。今年上半年,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4个、社会组织年检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