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河南县举行“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仪式,为优干宁镇荷日恒村、多特村,宁木特镇卫拉村、苏青村等16个脱贫村发放了金额为10万元的支票。
光伏发电作为清洁、环保、可再生的新能源,具有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等诸多优势,既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也有利于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更是将扶贫由“输血”转为“造血”的创新过程。河南县“十三五”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规模为5.3兆瓦,总投资4056万元,于2018年11月正式并网投产,截至目前,累计发电量超过1190万度。作为全省第一个光伏电站并网及收益分红的项目,受益范围覆盖了全县16个村770户2939人,每村收益35万元,根据已到账的收益资金,4月29日,给每村分配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万元,剩余收益资金将在7月底前完成分配。
河南县委书记司吉昇在讲话中说,今天的收益分配仪式,标志着河南产业扶贫的经验进一步成熟,不仅给村集体经济创造了一个新的收入来源,也给牧民群众带来了增收的“红包”,全面激发了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提升了“造血”功能。同时,极大地改善了河南县民生福祉,提升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未来20年内将给我县带来约1.1亿元的增收,而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376吨,减少二氧化碳约6342吨,减少大气污染物气体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约64.36吨。我们将继续把光伏产业做大做强,继续发挥光伏扶贫项目效能,把光伏扶贫项目作为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有效模式,努力将光伏电站项目打造成为惠及广大牧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光伏电站运营、维护等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确保真正走出一条光伏扶贫新路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再添新动力、再做新贡献。
河南县扶贫局副局长陈敏介绍到,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于2018年5月开工,同年11月正式完成投产,顺利并网发电,我们坚持在省开发局以及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政策指导下,制定了河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管理办法,对我县16个贫困村770户贫困户,2939名贫困人口进行帮扶。河南县“十三五”扶贫电站作为全省第一个并网,第一个分红的电站,我们力争使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老百姓的收益进一步增多。这次分红是前期电站、电费收益,每个村有10万元的分红,后期电价补助下来后,预计每村还将会有25万元的收入,也就是说,每个贫困村将有35万元的收益。根据省局的要求,我们将把35万元收益的40%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60%用于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