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泽库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西卜沙派出所民警电话称:“西卜沙派出所附近有一只野生动物被野狗咬伤,请求救助该野生动物。”接警后,泽库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后确定此受伤动物为马麝。
根据现场勘验,此马麝背部、颈部有被野狗撕咬的伤口,在判断伤口并简单对伤口进行处理后,因泽库县森林公安局不具备救助野生动物的条件,泽库县森林公安局立即联系青海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将马麝送至西宁进行下一步治疗,但由于伤势过重,在途中死亡,民警对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由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泽库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及时向附近居民宣讲如果有类似情况发生,不要靠近,立即报警,避免发生野生动物传染疾病。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是全球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泽库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的各级领导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学校、社区、寺院、重点林区等,多措并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森林草原防火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防疫病传播的基本知识,向社会公布报警、求助电话,利用新兴媒体等方式拓宽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非法买卖、运输、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进行举报,一旦发现受伤、病弱、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确保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救助。当地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为泽库县生物多样性方面得到了保护。
马麝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栖息在海拔2500-5000m的针叶林和高山灌丛里,灌丛下草本植物层以珠芽蓼、苔草为优势。马麝的生活有规律性,晨昏活动,白天休息。反刍,性情孤独,雌雄分离,营独居生活方式。夏季早、晚在阳坡吃草,休息在阴坡灌丛里。雄麝喜欢攀登山势险峻之处,行动灵活,迅速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