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全省公安派出所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抓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 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本地化,特别是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南川东路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后,在全警全社会反响巨大,激发了全省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基层建功立业 的热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金字招牌,像一面旗帜高高飘扬在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第一线。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树立身边的学习 榜样,切实让“枫桥经验”常青之树在全省公安机关得到进一步发展,通过各级择优申报,省级公开评审,经省公安厅第32次党 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命名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祁连路派出所等 8个派出所为全省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希望被命名的公安派出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公安派出所带好头、做好表率。各级公安机关加大对命名派出所人、财、物上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表彰宣传活动。全省公安派出所要以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榜样,按照“立足实际、狠抓落实、增比进位、做出特色” 的工作导向,切实增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为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新使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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