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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同仁市经营者,这份提醒告诫书很重要!

来源: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关于规范同仁市202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行业:

2022年元旦、春节、元宵节将至,为规范同仁地区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对全市经营者及相关行业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自主制定价格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经营粮油、蔬菜、肉类、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时,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保供稳价各项措施,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将自主制定的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三、医疗机构、药店及相关经营者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经营中,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客运经营企业、车辆救援服务要做好价格公示,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擅自涨价、价外收费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住宿、餐饮、停车、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物价、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诈消费者,变相欺客、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各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能通过分解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质量等方式变相收费;不得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欺客、宰客,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七、房地产经营者要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八、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行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票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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