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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河南县:亮出村级考核“硬标尺”

来源:河南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12-30    

为完善全县村(社区)“两委”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好村“两委”换届“后半篇”文章。河南县亮出村级考核“硬标尺”,健全奖优罚劣、绩酬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正向激励,树立鲜明导向,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换届后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履职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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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共性任务+个性任务”精准履职。依据《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试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考核办法,并将村(社区)班子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考核总成绩的30%。聚焦一个“准”字,科学设置“9+1”村(社区)班子考核指标,涵盖组织力提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建“阵地”等9类指标19项具体共性任务;兼顾村、社区职能职能区分,划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红线”,社区服务群众指数等个性任务。立足于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实绩,坚持有所侧重,体现工作差异,细化设置“4+4+4”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指标,通过“看实绩,看实践,看评价”,量化具体工作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杠”。

立足“动态考核+多维评价”考准考实。完善近距离、经常性、多维度的考核机制,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注重一个“常”字,设置“日常考核”指标,将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书记查“短板”谈“规划”情况纳入其中,并结合“三会一课”“一表一册一规范”等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评价。突出一个“实”字,从严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制,坚持上评下、下评上、同级互评相结合。重点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村干部知民度、为民度和群众满意度等“三度测评”,把群众评价纳入考核指标,做到“为群众服务,由群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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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正向激励+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打破平均主义,让能干事的人有名利,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一次性足额发放绩效报酬,“不称职”的不予发放。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参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表彰,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可优先推荐参加乡镇(街道)公务员考录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让“我要干”“争着干”“比着干”成为常态。明确村(社区)干部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情况的处理办法,对于那些不敢担当、不抓落实、贻误发展的干部,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并将考核结果将作为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分类定级评定及2022年基层党建提标升级重点村(社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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