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尖扎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新兴之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相继实施,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在统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高位推动,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系列讲话精神、重要批示、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县级层面招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35次,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过程。结合县情实际,先后出台《尖扎县县级机关国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领导亲自督导落实,并将“坚持生态优先,展现绿色发展的新担当”写入县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成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意志和行动指南。
完善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将抓好一个责任(即党政同责),建立两项制度(即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强化三个管控(即排污许可、环评预审、三线一单实施),做好四个保障(即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督导问责及目标考核),作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实现了政治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县、乡、村三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落实林草长307人,确保林草长制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将全县行政区域内25条主要河流及5座水库纳入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共落实河湖长148名,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生态管理保护机制,切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凝心聚力,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要求,根据青海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先后9次组织召开推进会,扎实推进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制定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实现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全覆盖,有效落实“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措施。持续加大对城镇建筑和道路施工场地控尘措施监管,实行道路精细化保洁、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作业模式,不断提升城市扬尘管控水平,2021年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5%。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整治等专项行动,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流域水源涵养功能不断提升。2021年国控、省控重点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达标率100%。
加大投入,有序推进生态恢复治理。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从工作力量、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投入,优先保障。近三年以来,县级财政在生态环境领域累计投入资金5558.97万元,全力推动绿色尖扎建设。坚定不移地打好生态品牌、做实绿色文章,有序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土保持、矿山生态恢复整治、三北防护林建设、农村污水治理及河道生态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举全县之力推进国土绿化,全县植被覆盖率从2016年的28.2%提高至36.6%,提升了8.4个百分点,环保基础设施得到逐步健全,农村环境、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生态效益得到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