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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巡审结合”新模式 助推巡察监督工作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5-21    

一届市委首轮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巡审结合”新模式,弥补巡察工作中的不足,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借助审计专业力量精准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推动巡审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进,实现“1+1〉2”的监督叠加效果。

巡前“把脉”,清单化明确监督重点。首轮巡察方案确定后,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经多番研究,探索巡察和审计同进驻机制。统筹制定“巡审联动”计划,通过“三同步”工作法,一是审计组与巡察组同步进驻,巡察办提前10天向市审计部门发函、召开沟通见面会,收集、征求被巡单位审计报告、审计建议;二是审计方法与巡察手段同步开展,市委巡察组根据审计部门意见,带着问题巡,让巡察组一进驻就能了解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审计问题与巡察线索同步跟进,不断强化双方沟通交流的及时性,结合首轮被巡察单位特点,重点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等方面进行财务审计,发现问题73个,问题线索3件2人,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审同步,分工化扩大监督成果。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审计范围内问题,移交审计组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等进行印证,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做到重点领域“必研”,重要要素“必究”,重点聚焦“必准”。审计组则发挥业务优势,以项目资金流向为着眼点,以财务资料审查为切入点,对被巡察单位系统的业务数据、库存数据、财务数据、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对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召开研判分析会,根据巡察组、审计组掌握情况共同定性,从中发掘隐藏的疑点和规律,做到“巡审联动”同向发力、剑指一处,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健全机制,制度化巩固监督途径。一是探索巡察和审计同进驻机制,根据每轮巡察工作方案,结合市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推动市审计局与市委巡察组同进驻,对已经审计且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优先安排巡察,对列入巡察年度工作计划的单位优先安排审计,在减少多头多次重复检查的同时,统一协调巡察和审计双方力量,共同推动监督。二是探索定期总结提升机制。根据巡察和审计的工作要求,每年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巡审结合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巡审结合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工作短板并提出整改建议,在不断的总结整改中提升巡审合作的“亲密度”。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