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是我们共有的美好家园,蓝天白云是你我共享的民生福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一优两高”战略、生态文明高地建设部署、州委“山水黄南”、高质量推进“三区建设”目标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做好全县禁塑和垃圾分类工作,要发挥好人大及代表职能作用。各位代表不仅是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活动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更是受益者,我们要积极投身其中,为“四个新泽库”建设、共建美好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倡议: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大代表是各条战线、各个领域的中坚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各位代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践行者。县委、县政府出台《泽库县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的决定》《泽库县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禁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泽库县城乡垃圾分类治理行动方案》,发布《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内禁止使用无法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告》。各位代表要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提高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融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在巩固提升全县“禁塑”专项整治行动中创特色、做示范。带头贯彻县委、县政府生态环保要求,主动承担起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代表责任。带头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禁塑”专项整治十项要求,带头执行“门前三包”,带头绿色出行、落实垃圾分类、污水入管网、重复利用生活用品。积极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消费文化,努力形成尊重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位代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泽库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域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通告》为主要内容,深刻认识本县三江源保护区政治地位,切实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群众、联系群众优势,深入村、社区、学校,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带头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把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政策送到每家每户。深入宣传黑土滩治理、水资源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守护绿水青山。要利用自身影响,讲述环保好故事,倡导环保新理念,传递环保正能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各位代表要常态化开展监督助推工作,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监督审议等形式,把巩固环境整治成果、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形象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督促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在泽库整改、销号,实地查看垃圾处理、水源保护、牲畜养殖、退牧还草等,围绕“一清二改三清四化”目标,切实推动解决一批污水排放、河道占用、治污措施不到位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充分利用“两室一平台”代表“进室入站”,听取群众呼声,形成关于生态环保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意见建议及时转交办理,随时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位代表,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举措,助力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共同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新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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