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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

来源: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2    
近日,我省周边省市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身体健康,河南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示:

1.主动报备行程。请7月1日以来有甘肃省兰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安徽省宿州市,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福建省宁德市,山东省青岛市、临沂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等地旅居史的来县返县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乡镇(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返县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2.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干部群众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涉疫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抵达后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准确记录个人行动轨迹。返县后,应主动配合执行我县相关防控措施。
3.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干部群众时刻做好个人防护,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习惯,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丧失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4.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省级交通隘口、物流行业、农贸商超、宾馆酒店、汽车站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对进入的人员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核验信康码(需扫场所码)、定期核酸筛查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监管场所、各级各类学校等重点机构,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需扫场所码)并进行登记。
5.定期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严格落实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要求。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废旧物回收、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严格落实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要求。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康复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后勤保障人员(食堂、保洁、安保)做好健康监测,每周至少开展1次核酸检测。
6.主动接种疫苗。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种疫苗。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和人群形成有效保护,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有效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人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免疫屏障。
河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2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