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近年来,同仁市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强化队伍等为切入点,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探索出新时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系列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基础建设。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样性、复杂性特点,进一步深化制度体系,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服务渠道,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提档升级。强化阵地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办理等七项职能服务,建立“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阵地。根据市场主体和纠纷类型特点,先后在青年路社区、年都乎乡打造物业纠纷、市场纠纷调解室,进一步提升调解服务专业化、便民化、规范化水平。发挥平台优势,依托“智慧调解”系统,实行线上矛盾纠纷排查登记、业务指导管理、实时预警监测、综合考核评价等,深度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重点区域和关注焦点,全力推动调解业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机制,加强以制度形式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调解员的任务、人民调解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等制度,规定统一受理、定期排查、限期办结、加强监督,完善人民调解标牌、印章、标识、文书的统一工作,做到人民调解有章可循,有条不紊。整合资源优势,拓展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和丰富人民调解工作新路径,构建多方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建立警司联动机制。全面启动“公调对接、警司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刚性震慑力和司法行政机关柔性劝导力,定期互通辖区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共同分析研判治安状况,实现公安警务先期处置、人民调解前移介入、法律服务及时紧跟的无缝对接。深化诉前调解模式。设立同仁市人民调解中心驻市法院调解工作室,聘用5名专职调解员,落实每年21万元财政经费,在原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整合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有利资源,聘请民间骨干任特邀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两法+特邀”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筑牢多方联动根基。坚持以“三调联动”为基础,创建重要节日和敏感节点多方联调联动的工作路径,加强政法、信访、卫健、民政等重点领域的跨部门、全流程衔接力度,制定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纠纷排查调解新格局。打造过硬队伍,提升综合素质。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领域“枫桥经验”, 全面提升调解人员履职尽责、务实奋斗能力,为基层社会治理保驾护航。建立调解专家库。选聘54名具有丰富基层经验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律师、政法干警等组成人民调解员专家库,指导和参与全市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全面高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专业团队支撑。组织人员大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定期举办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活动,深化对调解原则和程序、文书格式、平台录入等基本业务知识的认识,切实提高广大调解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打造调解新品牌。深度挖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深远影响力的优秀调解员,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才巴”个人品牌调解室,充分发挥个人扎实的调解功底、较高的社会威望、亲和的人格魅力等优势,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起,调解率达100%。强化保障力度,提升发展动力。积极建立执行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性,为高效化解纠纷提供坚实保障。加强组织建设。纵向推动市、乡(镇)、村(社)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92个;横向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延伸, 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及大联调组织14个、寺院调委会11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格局。落实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制度,明确细化案件补贴标准,对调解成功且卷宗合格的案件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原则上规定口头调解每案件补贴不低于50元,一般纠纷不低于300元,复杂纠纷不低于500元,重大疑难纠纷不低于1000元,使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更有干劲。强化人员配备。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调解的需要,大力支持选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积极培养发展576名人民调解员,并及时进行调整优化,提高能力素质,确保人民调解员队伍稳定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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