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抓好检察干警作风建设工作,8月9日,泽库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专题研讨交流会。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办法》、通报了黄南州5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检察部主任旦正措、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艾智措及政治部干警丁毅围绕泽库县人民检查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的“慵、慢、散、拖、奢、懒”等六方面内容,认真准备研讨材料,深刻检视查摆问题,明确改进方向,逐一在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力布才让同志就此次专题研讨会进行了点评,认为发言干警检视问题深刻,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指出,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等活动,激发党员干警活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二要加强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以“空杯”心态不断提升自身素养,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常学常新,常悟常新,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把学习成果更好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本领;三要推动作风建设与业务建设齐头并进。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自觉遵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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