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尖扎县公安局查处2起涉疫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8月9日,尖扎县能科乡某村村民完某和其儿媳端某某、孙子拉某某从西藏拉萨乘坐火车抵达西宁火车站,在火车站安检时完某隐瞒行程并与拉某某乘车回家,8月17日,能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完某的违法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尖扎县公安局对完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二:8月24日晚23时41分许,尖扎县公安局马克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南某等人在家中喝酒,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撕扯殴打,请求出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南某等6人无视尖扎县疫情防控要求公然在家聚集喝酒,南某等6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喝酒途中拉某、索某又因喝酒问题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撕扯,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其二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故意伤害他人。8月25日,尖扎县公安局依法对以上6人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提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人员要主动配合政府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的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政府各项的决定和指令,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发布的各项公告,不要以一人之所为,辜负全民之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