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坚持将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切入点,立足实际、精准发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是紧扣产业发展“牛鼻子”。立足全县畜牧产业发展优势,制定《河南县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河南县关于持续增加农牧民收入的若干措施》《河南县鼓励加快牲畜出栏保障草畜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增收措施,投资1215万元实施示范家庭牧场培育项目和2024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大力支持和引导鼓励脱贫群众发展养殖业、经营业等短平快产业项目,促进持续稳定增收。
二是紧扣稳岗就业“民之本”。以脱贫群众就业需求为导向,摸排就业情况,精准掌握就业意向,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脱贫群众家庭工资性收入。利用重大项目建设、帮扶车间吸纳、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开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等,强化就业岗位供给,增加就近就业。截至目前,全县实现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281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22.39%;前三季度脱贫户人均纯收入13961.6元,增速16.73%;组织完成“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4期138人,脱贫人口就业竞争力不断提高。
三是紧扣集体经济“动力源”。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大力实施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对县域内符合条件的村,每村支持70万元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累计投入资金1426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8个。建立“合作社+企业+牧户”等村集体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入股企业,提升合作社抗风险能力。健全完善闲置草场流转管理机制,实现群众分红和草场流转双增收,切实提升脱贫群众财产性收入。
四是紧扣惠农政策“关键匙”。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五类”重点人群,坚持常态监测、精准帮扶。严格落实草原生态奖补、临时救助、特困供养金等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调动牧民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机制,建立健全民政、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共享工作机制,及时摸清脱贫人口救助需求,主动匹配救助政策,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576户2007人低保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