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4月18日电(记者郜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宣布,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就特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相关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于18日公布这一报告。
中央人民政府2月26日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发出公函,支持特区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请行政长官就有关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行政长官办公室介绍,行政长官已在4月16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背景和过程摘要等。根据特区政府律政司的意见,为避免影响日后可能出现的司法程序,18日公布的有关报告属该报告的主体。
2018年9月,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行使香港《社团条例》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这一以实现“港独”为纲领的社团为非法社团。2019年2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命令有效。
中央人民政府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发出的公函重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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