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7月6日电(记者 吴光于)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三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6日在阿坝州若尔盖县签订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黄河发源于青海省巴颜喀拉山北麓,上游流经青海果洛州、甘肃省甘南州、四川省阿坝州。流经地均属于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地、补给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三省司法机关将构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省跨区域的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化解生态安全保障中区域分割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分治与生态系统性之间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框架协作下,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共享、公益诉讼重大案件跨区域协商、生态修复协同等十个机制,推进落实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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