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推动建立起完整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程序,彰显出巨大的制度生命力和竞争新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类政治文明形态,具有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独特显著的制度优势。
一、党的领导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统领性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高政治原则。党的领导制度是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前提。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占据统领地位,人民民主之所以是全过程民主,最为关键的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保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不动摇,确保党始终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中能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坚持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原则、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才能不断发展并臻于完善,才能为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领导制度保障。
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也是我们党能成为百年大党、创造世纪伟业的关键所在。充分发挥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统领性制度优势,全体党员干部既要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在深刻理解“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上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又要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的良好政治生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进力量。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要将党内民主的具体要求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之中,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覆盖广泛、真实、管用,进而将党的领导的统领性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效能。
二、民主集中制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原则性制度优势
民主集中制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的重要原则。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能够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的创造活力,又可以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从而更好地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根本领导制度,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使党与政府等不同政治行为主体的各方面关系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又尊重和吸纳了不同的意见建议,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原则性制度优势,充分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环节,既彰显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真谛,又从根本上避免了美西方以选举为中心的程序民主引发的诸多乱象。
民主集中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思想源泉,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新时代表达,也是民主集中制实践的新时代创新。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原则性制度优势,最为重要的是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个环节彰显民主集中制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工作优势。我们党和国家之所以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拥有强大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性制度优势。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既要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也要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既要发扬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氛围,允许不同意见的讨论和碰撞,着力解决“民主不够”的问题,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善于进行正确集中,有效解决“集中不够”的问题。党在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通过在民主实践的各环节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确保人民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真实有效,最大程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三、国家政治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规定性制度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鲜明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它的设计原则就是让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程序,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美西方政党制度的排他性和竞争性不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体现的是合作、参与、协商的政党关系,有效避免了美西方政党竞争由于相互否决而产生的内耗,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以自治权,充分保证少数民族群众平等享有各项权利,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少数民族群众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当代中国最直接、最普遍、最生动的民主形式,有效融合法治和德治资源,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有利于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促进善治目标的更好实现。以上重要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载体。
四、人民群众参与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操作性制度优势
不同于美西方选举式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并没有止步于民主选举,而是不断拓展民主的实践链条。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民主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既有投票选举权,也有广泛持续的参与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紧密结合,从而形成全过程民主的完整链条,使得民主成为一个有机的系统。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人民广泛参与民主实践,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根本利益。在我国,人民群众不仅可以参与投票选举,而且能够参与公共事务商议、国计民生重大决策、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权力运行监督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各领域各环节,有效保证了在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真正反映了人民意愿,切实维护了人民利益,从而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各国的国情不同,实现民主的方式也不可能千篇一律。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在于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我国,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达成最大公约数,民主选举和民主协商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民主决策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一环,但只有那些真正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民主决策,才是好的决策,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民主管理体现在党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和各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弘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民主监督网络,可以充分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不会因选举结束而中断,从而保证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延伸到各个领域和每个角落。完整的民主实践链条,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实现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的重要保障。
总之,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在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国家政治制度以及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实践的完整链条,分别体现了我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统领性制度优势、原则性制度优势、规定性制度优势和操作性制度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在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彰显我国制度优势,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作者分别为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互联网+党建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全过程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1@ZH03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