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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八大措施打响惜才爱才敬才品牌

来源:黄南报     发布时间:2018-12-1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组织工作会议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决策部署, 紧扣州委“三区”建设,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务实的人才政策,坚持统筹兼顾、梯次推进、育用并举的培养原则,建立黄南州优秀人才培养库,重点培养一批优秀本土人才,不断扩大高中端和初级人才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的数量和覆盖面,为奋力推动全州赶超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黄南州将大力培养有机畜牧业、文化旅游、蒙藏医药、生态保护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农牧水利、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领域高中端骨干人才和初级优秀人才。从2019年起,每年重点培养5名左右领军人才、10名左右拔尖人才、30名左右中端人才、50名以上初级人才和5个左右创新创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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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为增强培养对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入选“黄南州优秀人才培养库”培养对象,建立特殊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培养周期为三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培养对象,由州县(主管部门)按1:1的比例从州县人才专项经费中予以支持。

(一)特殊支持。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对入选“黄南州优秀人才培养库”的,每年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中端人才、初级人才培养人选和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0元的特殊支持。

(二)科研扶持。实行“团队+项目+人才”的培养模式,支持培养对象参与团队承担的省州级科研项目、重要研究课题。培养对象参与省州级科研项目、重要研究课题的,属于省级的每个项目给予20000元的项目研发扶持资金;属于州级的每个项目给予10000元的项目研发扶持资金。

(三)学术竞赛。鼓励培养对象在省级和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术成果得到实际运用,或获得州(厅)级以上学术成果奖的,属于省级的每篇论文给予10000元的奖励资金;属于国家级的每篇论文给予20000元的奖励资金。鼓励培养对象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活动,按有关标准支付讲课费。每年组织1次学术成果评比活动,设立学术成果突出贡献奖,经公开评选,获奖者以州委、州政府名义颁发荣誉证书,按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四)深造奖励。培养对象地区和单位积极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结合实际需要将产、学、研有机结合,有目标、有计划选派培养对象攻读定向或意向专业的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对有计划地经过脱产或在职等多种方式,取得本科学历的每人补助10000元、取得硕士学位的每人补助15000元、取得博士学位的每人补助20000元。取得两种学位的,按最高学位标准进行予以补助。

(五)实地培训。结合天津援青项目,通过挂职锻炼、联合培养等途径,每年有计划地选派5至10名培养对象到省内或天津市事(企)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基层一线事(企)业单位,采取“组团式”“订单式”或“师徒式”等模式进行实地培训。争取中组部“西部之光”人才项目名额支持,每年选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外高校开展为期一年的访学活动;与省内高等院校建立访学关系,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培养对象开展访学活动。每年组织培养对象到省外高校或人才培训基地,短期集中培训活动,使培养对象进一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六)合作交流。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博士服务团”“京青专家服务活动”等人才项目,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参与省内外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参与本领域省内外竞争与合作的素质和能力。支持州县人才办及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学术会议或论坛,选派培养对象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七)政治引领。对入选“黄南州优秀人才培养库”的,州县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具备领导干部相应素质和资格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作为干部后备人选;定期召开全州优秀人才表彰大会,为全州经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重视人才的单位或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八)关心关爱。根据《黄南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优秀人才工作暂行办法》,州委各常委、州政府各副州长,四县县委书记、县长联系固定联系1至2名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企业经营管理、高技能等各类优秀人才代表,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联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组织实施优秀人才休养活动,培养对象每两年接受一次休养活动。

考核管理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综合考核评估。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