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黄南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018年,全州共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79起,解决农民工欠薪3665.29万元,涉及农民工3392人(次)。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6%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4%以上。仲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起,结案3起,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起,结案1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州、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州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由人社、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等15个部门组成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8年召开州级联席会议3次、专题会议6次,召开县级联席会议8次、专题会议24次。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施方案》《黄南州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黄南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抓实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建立健全制度。建立欠薪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对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由人社部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将企业欠薪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等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使企业“一处欠薪,处处受限”,加大欠薪企业的违法失信成本。同时在全州150家企业157个工地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协调人社、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联动配合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报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1起,涉及失信单位1家。2018年,州县两级劳动监察部门在全州53家企业(本地)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评定A级企业10家,B级企业43家。
严抓政策落实。强化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要求。目前,我州在建工程项目307个,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47万元,保证金收缴率达到80%以上。全州274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黄南州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划拨资金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州级100万元、县级150万元)设立专账核算,在发生紧急情况确需使用时,及时启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农民工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以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目前,全州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企业191家,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企业90家,实行分账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企业3家,实行银行代发工资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