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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强化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的通知

来源: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08     作者:杨丽君

黄南新闻网讯  清明、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和州委州政府27条具体措施成果,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关键时段,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中央、省、州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增强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盯清明、五一、端午等关键节点,抓具体,盯短板,严格遵守“十三个严禁”: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将公款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单位、服务对象的宴请及贵重礼品;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踏青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减免个人门票、住宿等相关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乘坐头等舱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严禁公款报销因私外出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的费用或将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或公款报销私家车产生的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二、拓展查纠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敏锐性,灵活运用恰当的监督检查方式,在再监督、再检查上下功夫,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借力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高发现能力、查纠问题的精准度,着力构建群众发现问题、媒体紧盯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题的正风肃纪模式。要发挥查纠“四风”联动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与信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机制,形成“借力借技”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重心下移,聚焦下属单位、企业等,采取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紧盯关键领域、重点问题、重要人员,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查纠问题。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重申作风纪律要求,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廉洁自律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主动纠错纠偏。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举报渠道和监督平台,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盯住不放,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严的氛围。

  各县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梳理汇总各地区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情况,并分别于5月8日、6月12日前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黄南州纪委监察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举报邮箱:qhhnjjw@163.com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