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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市场监管局约谈同仁地区药品经营企业主

来源: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18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州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同仁地区的22家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 

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一是经营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药械及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的质量。二是强化药品验收、储存、销售、养护等质量全过程管理,建立准确完整的台账记录。三是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的各项规定。执业药师或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以及无法实施远程审方的,禁止销售处方药。四是认真执行省药监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加强治疗发热咳嗽药品零售管理的规定,落实实名登记销售制度。五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守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不哄抬口罩、药品、消毒用品等商品的价格,不虚假宣传。

面对防控疫情的严峻形势,州市场监管局倡议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克服货源短缺、物流不畅等困难,广开进货渠道,尽可能地购进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保本微利销售,助力疫情防控,彰显药品行业的担当精神。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