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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关农村建房 黄南将落实“八不准”

来源:黄南报     发布时间:2020-09-08    
根据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坚决遏制我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各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2020年7月29日“八不准”通知印发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充当保护伞的单位或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切实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请广大干部群众根据以上公告内容,对我州各地出现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

州纪委监委:0973-8722387

州自然资源局:0973-8725466

   州农牧局:0973-8720917


   特此公告

中共黄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南州自然资源局     黄南州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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