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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扶贫开发局又添国家级殊荣

来源:黄南报     发布时间:2020-12-25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国“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的通报》,择优遴选了一批全国“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黄南州扶贫开发局作为全省唯一州级扶贫部门,喜获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担当有为集体荣誉。这是继荣膺2019年度全省“劳动模范集体”之后,黄南州扶贫开发局又获得的一项殊荣。

黄南州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全覆盖地区,“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是困居于大山深处贫困群众的深切渴望。“十三五”以来,面对特殊州情和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黄南州扶贫开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部门主责主业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职能作用,以“山上的问题山下解决”的工作思路,累计投资16.41亿元,在全省率先实施完成了7374户28685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全面保障了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彻底改变了贫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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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县城东格日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点

下好“精准棋”,确定怎么搬。按照“牧户申请、民主评议、逐级公示、层层审核”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精准确定搬迁对象。科学编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制定出台了《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等办法措施,集中精力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难题。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等关键性问题,综合考虑搬迁安置点的水土资源条件、吸纳就业能力、产业发展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安置容量,将搬迁安置与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统筹推进。统筹推进“党建+易地扶贫搬迁”行动,建立州级领导干部包抓乡镇、市县级领导干部包抓贫困村责任制,签订了易地扶贫搬迁“责任状”“任务书”,强化了组织保障,压实了工作责任,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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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房——幸福小区

用足“绣花功”,落实怎么办。坚持把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建设权和监督权作为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和具体举措,落实贫困群众参与项目的选择、建设、验收、移交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严标准、重质量、抢进度、抓落实,结合城镇化、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合理设计多种户型,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等方式,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向县城周边、乡镇所在地、乡村旅游区聚集,推动了城乡资源要素合理配置。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6.59亿元,修建饮水管道463公里,建设各类井体8651个,架设输电线路1857公里,建设幼儿园14所、村级卫生室44个,搬迁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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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德吉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全景,251户946名搬迁群众从大山深处安置到黄河岸边。屋顶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统筹“换穷业”,拔掉贫穷根。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并进,针对搬迁人口致贫原因,认真规划后续脱贫措施,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新路子,因村因户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统筹实施乡村旅游业、生态畜牧业、设施农业、水产养殖业以及家庭宾馆、自驾游体验店等后续产业扶持,实现每户搬迁群众均有一个帮扶产业发展项目,逐步构建起了“多业共生、多轮驱动”的后续发展模式,确保了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能致富。通过鼓励企业和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开展职业培训、以工代训、定岗培训,强化稳岗就业,实现全州搬迁户中有劳动能力的11892人实现稳定就业,就业率达到95%以上。同时,建立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实现搬迁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安心谋发展,实现了搬迁群众从贫困走向致富奔小康道路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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