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黄南州纪委监委2021年工作综述
2021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州委部署要求,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围绕打造共同富裕的黄南样板,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贯通学习“四史”、纪检监察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史为鉴,坚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
强化政治监督。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113条州直部门党组(党委)贯彻落实的具体内容,确定359条贯彻措施,明确8名州级领导主抓、44个部门单位“一把手”牵头抓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整改问题37个。
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和面对面监督,督促整改问题11个方面。对专项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5个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州委和州纪委全会点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全面整改。州纪委监委班子带头与市县党政“一把手”、143名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开展全覆盖日常谈心谈话,带动全州108个党委(党组)、628个基层党组织、478名领导干部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10件移交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强化惩治震慑。年内共受理检举控告件176件,处置问题线索247件,立案85件,采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处理干部219人次,其中咬耳扯袖第一种形态153人,占69.9%;党纪轻处分第二种形态36人,占16.4%;党纪重处分第三种形态20人,占9.1%;第四种形态10人,占4.6%。
做实“后半篇文章”。围绕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件,分别采用“宣读处分决定+违纪民警表态发言+党组织剖析原因”“通报典型案例+宣读处分决定+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下发案例通报”方式,将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为“一堂课”新模式。认真落实回访制度,对33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一对一回访工作。
推动警示教育。分领域分层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7次。组织州级领导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81名新提任州管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以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拍摄我州首部警示教育片。在央广网、青海日报、省纪委监委网站、青海法治报、黄南报等媒体刊发稿件230余篇(条)。
深化作风建设。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度,对114个州、市县直单位、24个乡镇、5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六查六看”。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和“小金库”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全州244个单位217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出拒收送礼金承诺,6名干部主动上交违规礼金5.3万元、拒收违规礼金10万元。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分5期通报曝光8起典型案例。
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同推进,开展政策专题辅导33次,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45场次。抽调12名业务骨干成立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组,强化工作监督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移送问题线索暂行办法,协同省驻点指导组开展工作,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线索受理处置总台账,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
开展政治巡察。组织开展十二届州委第八、第九轮巡察,发现问题495个、问题线索11件,实现十二届州委巡察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启动十三届州委首轮巡察,对5个州直部门党组(党委)、市县8个乡镇24个村(社区)分别开展常规、交叉巡察。指导一市三县党委完成对14个部门及乡镇的巡察,延伸巡察村(社区)16个,发现各类问题385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实现市县委巡察全覆盖。
深化专项治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14个。对群众反映强烈、村集体资金收入较多、村内矛盾纠纷较大的重点村(社区)、合作社财务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整改问题372个,整治违规资金3613万元。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回头看”,查处新增违建行为2起。全面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程跟踪监督尖扎县青海央尔拉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完成拆除工作。
推动专项监督。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项目衔接、资金支付、履职尽责等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发现和整改问题23个,约谈乡镇党委书记8人。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督促整改13个方面22个突出问题。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明确5个阶段重点整治任务,开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大筛查”,立案1件。
深化派驻改革。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联系机制、州委巡察机构联系州纪委监委各部室等制度规定,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实践“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联合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盐湖公司纪委和西部矿业集团公司纪委,严肃查办4起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化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模式,年内全州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50件,立案26件,处理39人。探索创新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委员”监督新模式。
夯实基层基础。研究制定“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细化21条具体措施,着力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档升级。强化全州检举举报平台应用管理工作,压实市县和各应用单位责任,提升平台应用管理水平。
锤炼忠诚品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与机关政治建设,切实提升政治能力。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注重发挥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双促进、双提升。
提升能力水平。深入开展全员培训,选派74名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跟班学习和以案代训。举办“党史+业务”双提升培训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4名天津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现场指导授课,全年培训干部300余人次。加强市县纪委换届工作指导,圆满完成州、市县纪委班子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全州27名纪检监察干部提任职务、晋升职级或交流任职。
强化自我监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和州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全面整改完成省纪委监委内部督察反馈意见,建立完善5项制度。州监委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率先在全省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开展内部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