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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0号)

来源: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5-11    

为全面保障全州当前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秩序,现将物流保障保通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市县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明确专班负责人及联络人并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至州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各专班要按照全州“一盘棋”原则,结合自身职责任务迅速组织行动,确保生活物资流通畅通,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

二、各市县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立即行动,按照各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需求,确定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和具备条件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并做好商品储备。准予营业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要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三、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须进入城区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承诺,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州、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加大疏通管理和指导。

四、州内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下乡督导等相关车辆确需通行的,按照各市县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坚持“非必要不来州返州,非必要不外出”,倡导疫情期间州外人员暂缓来州返州。州内人员少流动、少聚集、少聚餐。对确需离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后报同级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市县之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暂缓举办各类集聚性活动,暂停开放各类宗教场所。

六、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州公安、州医疗卫生部门全员上岗;州人大、政协办公室,州交通、州应急、州机关事务、州市场监管、州工信、州城市管理部门各安排3人在岗上班;其他州直单位人员一律居家办公,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同仁、泽库、尖扎、河南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妥善安排上班方式,保证正常运转。各市县要保障水、电、通讯和物流的正常供给,确保对正常生活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

七、辖区内居民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各市县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实行静态管理或静态演练区域的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采购生活物资,每两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居民每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八、实行静态管理或静态演练区域居民如有就医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经社区(村)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外出。

感谢广大居民理解和配合,让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早日取得新一轮疫情防控攻坚战全面胜利!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