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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重申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十严禁”

来源:黄南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0-01    
国庆节期间,黄南州纪委监委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十严禁”纪律要求,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唱高调、喊口号,搞文字抗疫、填表抗疫等。
三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
四是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和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哄抢疫情防控物资。
五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
六是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妨碍、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
七是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不执行隔离规定,不如实报告有关事项,隐瞒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八是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九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十是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提高办事门槛,简单“一刀切”停止服务,消极应对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