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黄南州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省第四专项督察组组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岩,省第四专项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胡晓林分别讲话,州委书记王振昌主持会议,州委副书记、州长乔学智向省第四生态环保专项督察组汇报黄南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刘岩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2017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先后接受了两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省上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得到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称赞和拥护。
刘岩强调,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此次督察将以扎实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做到“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切实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按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胡晓林强调,黄南州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充分发挥党委办和政府办以及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能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协调,切实配合、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信息公开,督察进驻期间,充分利用市(县)级“一台一报一网”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及时播出专项督察有关情况。要提供必要保障,配合督察组做好工作协调和后勤、安全等保障工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督察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要求。
王振昌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黄南州一定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担当的高度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绝不拖全省环保督察“后腿”。突出工作质量,逐一对照督察各项要求,站在全局想问题、立足岗位做配合,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督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协同配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和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对待督察,积极主动接受督察,严格把关及时提供督察组所需调阅资料,全力配合督察组各项工作开展,坚决做到求真务实、不遮不掩。服务保障到位,坚决落实省委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以好的作风、好的服务,确保为督察组顺利工作提供安全、舒心的环境。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加才让,州委常委、同仁市委书记蒋树成,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泽库县委书记张文生,州政府副州长、尖扎县委书记陈昌正,州政府副州长王岐岳,州政协副主席多杰才让及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县政府市县长、分管副市县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