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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2023年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来源:州人大     发布时间:2022-09-02    

为加快推进2022-2023年立法工作,8月30日下午,州人大常委会召开2022-2023年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树成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张文生、索南达吉、马进贤,州政府副州长更智才让,州人大相关专工委及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立法智库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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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蒋树成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和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就修订《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制定《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进展情况做了汇报。参会人员就两部条例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蒋树成在讲话中提出:一要按照州委常委会确定的立法规划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的《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促进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林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高质量举办好培训班,为条例实施打好基础。二要倒排工期把握时间节点,按阶段完成立法工作任务,《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在年底前完成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提交明年年初人代会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关于施行“民法典”的补充规定》要提交十六届三次人代会审议;《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要加强与省人大的反复对接,争取在明年年初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三要坚持开门立法,在民主立法上下功夫,每一部条例的制定修订过程中,要深入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各层面的意见建议。立法智库专家要认真审议各条例,发挥好专家智库作用。四要发挥好立法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及条例起草专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工作合力。五要坚持依法立法、用情立法,在立法工作中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法》,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不逾越法定权限,同时,要做到用情立法,怀着对黄南这片土地的热爱,设身处地的思考,反复研究,制定出“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法律。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