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3月8日上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王建军、信长星、张光荣、滕佳材、刘超、张晓容等代表发言。
王建军说,法律是时代的产物,时代在发展进步,法律需与时俱进。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立法实践,是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旺盛生命力和战斗力的生动写照,是全国人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鲜明体现。组织法修正草案凸显了严密二字,“严”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密”体现在密切联系人民代表,突出人民代表主体地位。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凸显了规范二字,“规”就是把规矩立起来,推动人大制度的健全发展完善,“范”就是起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地方各级人大上行下效步调一致。完全赞同两部法律修正草案。
信长星说,全国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征程,修正完善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有现实需要和实践基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两个修正草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总结吸收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现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新要求,完全赞同。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坚定贯彻落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张光荣说,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突出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更加强调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内容修正吸收新经验新成果,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两部法律之间做了衔接统一,将有力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完全赞同。草案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启动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滕佳材说,修正案增加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推动了监委与人大立法、法治建设、立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强调会风会纪,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严肃性。我完全赞同。修正案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政治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对巩固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独特优势,确保全体人民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刘超说,人大组织法和议事规则的修正,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关于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现了与时俱进、现实需要,体现了与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预算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的统筹衔接,我完全赞成。下一步要认真学习、带头落实,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水平。
张晓容说,两个法律十分重要,修法十分必要,修正草案内容成熟,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全面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解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是适应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新变化的新成果,是与时俱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与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的全面体现,完全赞同,必将为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韩晓武、程立峰、孟海、白加扎西、张永利、马乙四夫、阿生青、沙沨、马福昌、孔庆菊、夏吾卓玛、毕生忠、扎西多杰等代表分别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