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记者 宋明慧) “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勠力攻坚,全力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一年来,我省聚焦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依职责推进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单独牵头任务全部完成,共同牵头任务1项完成、2项按时序推进,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布哈河流域天峻县区段、大通河支流江仓河2个水环境治理修复项目,谋划设计的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源涵养能力提升项目,全部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有力助推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取得重要进展,办理赔偿案件52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与木里矿区4家企业签订赔付协议、到账赔付资金1.85亿元,果洛藏族自治州成为首个运用生态损害赔偿督促企业主动开展污染治理的地区,黄南藏族自治州6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均为一次性磋商成功。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基本完成,启动“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85宗矿业权退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验收,玛多县“5·22”地震环境应急监测和灾后恢复重建环保工作高标准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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