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2月23日,记者从青海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2月27日,经省政府审示同意,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海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青政办〔2021〕125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印发实施,是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基层基础能力、进一步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深化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做出了80余次批示指示,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我省地震活动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全省97.3%以上的国土位于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另外,青藏高原中部的巴颜喀拉块体及其周缘是中国大陆20多年以来7级以上强震活动的主体地区,自1997年玛尼7.5级地震以来相继发生了2001年昆仑山口西8.1级、2008年于田7.2级、2008年汶川8.0级、2010年玉树7.1级、2013年芦山7.0级、2014年于田7.3级、2017年九寨沟7.0级和2021年玛多7.4级强烈地震。
“十四五”时期,人民对包括地震安全在内的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加迫切,防震减灾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服务性愈加明显。地震活动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仍然是我省的基本省情,中共青海省委十三届第十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科学有序推进玛多地震灾后重建”。因此,编制实施好《规划》,加快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是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