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近日,《西宁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正式出台,通过列出负面清单的方式,为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越界行为提供制度依据,这是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为进一步厘清政府购买服务边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西宁市出台了《西宁市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此次出台的《负面清单》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青海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强调政府购买服务应当遵循“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的原则,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边界模糊不清的情况,明确了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3类28条禁止购买事项,为推进西宁市各部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划定了更为清晰的界限,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制度保障。
“政府购买服务现有相关规定明确了白名单的内容,但并没有列举‘负面清单’,所以打‘擦边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此次实施‘负面清单’,将有利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负面清单》的要求,今后西宁市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同时,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确需使用财政资金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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