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援助中心驻省人民检察院 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等提供法律帮助
黄南新闻网讯 3月9日,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通过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帮助,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介绍,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紧盯人民需求,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的具体实践。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援助、调解、诉讼和法律宣传相结合,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工作机制,立足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商请、开展维权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受理涉法涉诉信访、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必将为检司机关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区域治理提供有益的探索。
记者了解到,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免费为被告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适当的法律帮助。负责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再审申请人、申诉人等有关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工作,认为符合条件的,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受理,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商请。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等。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