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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连续3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3-30     作者: 董洁

黄南新闻网讯(记者 董洁) 3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今年以来,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助机构改革东风,全面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实现我省森林、草原火灾起数双下降。

省森防指办公室充分调动省森防指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省范围内未发生有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截至2021年底,我省连续3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据悉,3月底,由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草局组成5个督导组对全省8个市州的工作情况再次开展督导。省森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厅厅长带队对海北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同时,省森防指办公室制定了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和打击违法用火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严控林牧区火源,把人为因素降至最低。

省森防指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连续召开4次会商研判会,认真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发布森林草原气象火险预警信息4期,指导各地开展精准防控。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构筑全民思想防线。各地适时发布禁火令、文明祭祀倡议书,进一步提升农牧区群众安全用火意识,集中发布近两年来因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受到处罚的案例,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进山入林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十不要”: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二、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三、不要在林区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四、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五、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六、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七、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八、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九、不要乘车向外丢烟头;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救援。

[责任编辑:亚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