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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四部门联合严管“枪弹爆弩”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04     作者:魏爽

黄南新闻网讯近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要求,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驽;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通告规定,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上交上述非法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强调,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被抢、被盗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不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仿真枪、弩、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通告鼓励、保护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涉弩等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