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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宣言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8-03    

“共同抓好大保护 协同推进大治理 联手建设幸福河”

西宁宣言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国家“江河战略”,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8月2日,沿黄九省区在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上,从黄河源头——青海发出了《“共同抓好大保护 协同推进大治理 联手建设幸福河”西宁宣言》。

黄河流域是中华文明发祥地,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约古宗列盆地,自西向东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及山东9省区。黄河构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我们勤劳勇敢的先辈在这块广阔的土地上创造了灿烂夺目的中华文明,塑造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黄河流域各级党委政府心怀“国之大者”,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体推动水生态保护治理,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相统一的系统保护治理,黄河流域水生态持续改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国家“江河战略”,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在黄河源头——青海,就“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联手建设幸福河”,宣言如下:

——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任务。坚持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补齐基础短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冰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强化流域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河湖长制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片河湖长制协作机制,促进流域管理与河湖长制深度融合。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完善思想统一、目标一致、行动同步、措施协同的工作体系,凝聚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黄河管理保护新格局。

——提升区域协作水平。以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为平台,进一步强化流域统筹和区域协作,变“分段治”为“全域治”,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省际间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积极探索通过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等方式,推进跨省界河湖共建共治,着力破解跨省界河湖保护治理瓶颈问题。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化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巩固拓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治理成果。组织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积极推动实施新一轮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

——建设人民幸福河湖。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河湖长制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建设数字孪生流域、智慧河湖,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切实保障河道行洪畅通,河湖水生态空间完整,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携手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助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在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黄河流域各方勠力同心、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联手建设幸福河工作一定会走深走实,必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