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有水则灵。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青海以“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遵循,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度优势,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举全省之力守护好“中华水塔”,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治水”成绩单——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3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保持优良,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断面年均水质Ⅰ至Ⅲ类比例为100%的省份;
全面完成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内3518条河流、242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青海省委、省政府连续五年召开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黄河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累计6次发布省总河湖长令、黄河责任河湖长令,以制度创新纵深推进法治建设,在黄河流域率先颁布实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形成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管水:健全责任体系,建设幸福河湖
8月,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的金湖和银湖沿岸,休闲散步的人络绎不绝。
“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每年春天金湖冰雪融化时,赤麻鸭、麻鸭、苍鹭等水禽都会来此栖息。”金湖巡护员郭广胜每周都会按时来巡湖,常能听到人们由衷的赞叹,“湖水清澈,生活环境也越来越好了。”
海晏县地处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核心区,是黄河重要支流——湟水河的源头。从海晏县看海北州,“在州级总河湖长的带动下,全州323名河湖长、411名巡河员及时跟进开展大巡河大巡湖行动,2021年全州累计巡河巡湖29323人次,建立了湟水流域、黑河流域、大通河流域和青海湖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制度,形成了多主体协同、多要素发力、多措施推进的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制度。”海北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董存奎说。
从海北州看青海省,多年组织开展“守护母亲河、推进大治理”等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涉河湖违规建筑物5.17万平方米、非法采砂点8处、非法林地146.7公顷,恢复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0.6公里,清运建筑生活垃圾5.06万吨;制定《青海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的意见》、落实《保护中华水塔行动纲要(2020-2035年)》,印发《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河湖管理保护政策措施更加健全;确定河流、湖泊生态流量(水位)目标,加强监管,河道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将长江“十年禁渔”、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等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将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纳入省对市州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治水:探索治水路径,加强联防联治
在享有“天下黄河贵德清”美誉的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有140块蓝色的河长制公示牌分段竖立在黄河沿岸醒目的位置,河长信息与河湖概况一目了然。
清晨,跟随着贵德县尕让乡希望村的村级河长李宝林巡河,他仔细地扫视着河岸边的每一处角落,一边巡护一边记录,“我们手机上都有这个‘河湖长通’的巡河软件,点开后系统会自动匹配并获取巡河地图、河段等基础信息,还能显示河长巡河的时间、距离、轨迹等,我们用手机就能完成拍照和记录。”
利用无人机巡河,则是贵德县开启“智慧巡河”的新模式。据贵德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刘斌介绍,贵德县投资559.97万元,在黄河、西河等11条主要河段建设了94套无线视频监测站及一套指挥中心配套设施,于7个乡镇建设分平台7座,配发无人机13架,建成现地河湖感知系统,基本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河湖监管体系。
青海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打造“天、空、地、人”立体化监管网络,推动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河湖管护工作格局,运用省级河湖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问题上传、分办督办、信息报送等掌上办理,积极发挥河湖管护员巡查、保洁、监督作用,采取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巡查、信息共享等措施,共同守护江河生态。
护水:强化制度落实,护好一泓清水
河湖水质好坏,表象在水,根源在岸。
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青铝社区,有一位“巾帼河湖卫士”——祁红岩,现任黄家寨镇青铝社区党支部书记,也是北川河的一名村级河长。附近居民回忆说:“以前,人们把各种垃圾往这河里倒,水脏岸也乱,人都不往跟前去。”
北川河位于西宁市湟水河干流北岸,横贯大通县全境,为湟水一级支流,黄河二级支流,主要由宝库河、黑林河、东峡河汇聚而成。
2020年初,祁红岩到任后看到辖区内北川河河道的环境状况,心被重重地刺痛,开始大力整治河道环境卫生。为了动员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河道治理工作中来,在她的倡导下,小区成立了由老党员、老职工、居民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共同监督、管理河道。
如今,脏臭的河道一去不复返,好多居民都表示:“河道治理看是小事,但是长期的坚持、坚守不容易,还要继续把工作干下去。”
大通县水利局河道治理中心副主任侯继龙表示,河湖长制是大通县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2021年,大通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000余次,发现和解决问题150余条。2022年,计划按照宅间河道、田间河道、林间河道等,启动村级河道“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工作,努力实现村级河道管护从“群众看”到“群众干”的转变,打通治水管水的“最后一公里”。
从“河湖长制”向“河湖长治”发展,青海省河湖长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全省落实河湖长6723名,河湖管护员15980名,创新设立马背河湖长、摩托车巡护队、企业河湖长等民间河湖监管队伍。如今,一张张责任网全面覆盖全省河湖,着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青海河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