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谱写新时代共同富裕的青海篇章
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中国共产党人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集中体现。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从“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赢一个个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2021年两次亲临青海视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青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青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着力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经过长期的接续奋斗、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省委、省政府在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宏伟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及时总结和概括这些经验对于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一、要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文明、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总体上处理好发展、协调、共享的关系
共同富裕,是一个物质积累和精神提升有机统一的发展过程,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强调,“必须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价值追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人民情怀,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为民办实事、不断造福人民、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上,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扎扎实实推进共同富裕。”物质富裕是精神富裕的前提和基础,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经济条件;精神文明又为物质基础建设提供不竭的思想精神动力。在青海,推进共同富裕要求各族群众在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方面都富裕。一方面,要着力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另一方面,要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因此,要坚持物质富裕和精神文明协调推进、共同进步、二位一体。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前提,共享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求。实现共同富裕并不是平均主义、养懒人,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同等富裕,而是推动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共同奋斗、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做大蛋糕”。同时,坚持在发展中不断改善民生,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创造更加公平普惠的条件,实现“分好蛋糕”。通过不断推进青海高质量发展,让全省各族人民生活丰裕、精神富足,让人们拥有获得各种财富和优质公共服务的公平权利,让困难群体享受到经济社会进步带来的福祉,让全体人民有机会、有能力、均等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要坚持农牧业农牧区优先发展,加快补足短板,处理好城乡协调、产业发展、群众致富的关系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牧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八大行动”,促进农牧业稳产提质、农牧民稳步增收、农牧区稳定安宁。在青海,从决胜脱贫攻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现阶段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表现最突出的地方是农村牧区,城乡差距、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农牧民身上,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牧区”。因此,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必须高度重视和解决好“三农”问题,补足乡村发展短板,确保农牧区、农牧民不掉队。要加快推进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以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打造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乡关系;要全面深化农牧区改革,找到破解城乡差距和短板之道,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更多进入农牧区,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培育更多更强的乡村现代产业,把乡村短板变为“潜力板”,不断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实现多元化增收;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青海农村牧区延伸,为农牧民群众创造更多更公平的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和发展机会,充分享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相适应的福利保障,推动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迈向中等收入行列。
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处理好富民增收、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关系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要求,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地处西部高原的青海表现尤为突出。发展底子薄、任务重、发展不足仍然是我省现实之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总体上看,省内区域、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促进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目标和现实任务,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发展观、人民观,始终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稳步推进全省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进共同富裕、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的重大任务,在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增进民生福祉,使各族人民生活得更好;要始终把全省各族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破除影响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短板,推动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要坚持正确方向,紧跟国家步伐,分阶段分步骤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到2035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综上,实现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和实践要求,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应有之义和重大课题。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要求,加快建设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青海。这一落实共同富裕的科学目标和美好蓝图,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团结奋进和接续奋斗中变成现实。
(作者分别为:薛红焰,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教授;王家斌,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