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在建项目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重点项目安全度汛。
省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印发通知,对在建175个重点项目防汛应对、疫情管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全面排查,坚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在建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成立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工作专项督导组,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和西宁市政府,深入西宁综合保税区、宁大铁路支线西宁北至孙家寨段改线、西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火烧沟生态修复应急通道及道路管网、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铝镁合金高新材料产业园等11个项目建设一线,开展应急防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风险隐患排查。
及时安排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指导西宁市及大通县开展山洪灾害灾损评估、应急工程、居民住房及公共设施项目恢复重建前期工作。督导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把在建项目安全度汛工作作为汛期各类监督检查重要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做到立整立改,其他问题建立台账形成隐患清单,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尽快补强设施短板,迅速补足应急抢险物资种类和数量,全面强化薄弱环节。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
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督促行业部门和项目业主按照最严酷的极端天气情况,全面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和雨情、水情、汛情、工情以及地质灾害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及时协调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工程上下游影响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险方案和落实相应度汛措施。指导开展应急演练,遇到重大汛情、险情,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有效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