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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全省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李增平

黄南新闻网讯 住有所居、安居宜居是万千家庭的共同心愿。从40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到城镇居民购买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再到农牧民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的实施,我省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目前,全省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比2013年提高3.6平方米。

从“蜗居”到“安居”

“工作几年后,住进了50多平方米的房子。孩子出生在这里,一直到孩子高中毕业。”住在原青海电视台家属院的张林说。

20多年过去,一家三口变成一家五口,张林从家属院的小房子搬到了12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现在的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到位,让他住得很安心。

在青海,像张林这样“出棚进楼”的居民有40万户,他们告别了“房屋低矮、楼内设施老旧、靠燃煤取暖”的生活,通过“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危换安”的方式满足了住房需求,圆了安居梦。

共圆安居梦的,还有城镇住房困难群众和城市低收入新市民。在西宁市和盛园、康南片区、和泰居、百韵华居等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房困难群众和低收入新市民每个月缴纳几十元至几百元就可以安家。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1.18万套,发放住房困难群体住房租赁补贴18.57万户,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2018年以来,我省针对老旧小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全省近1400个小区15万余套城镇住宅得到有效改造,40余万群众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市宜居品质不断提升,实现了老旧楼院“脏乱差”向“美净齐”的转变,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动力。

从“安居”到“宜居”

“上楼有电梯,房子不仅大,采光也好,与原来60平方米的小房子相比,现在的居住环境真的太好了。”家住西宁市城西区萨尔斯堡的贾成涛说。

近年来,我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一部分城镇人口通过市场解决了住房问题或改善了住房条件。

“在西宁工作多年,有了一些积蓄,和家人商量后,我决定在这里买套房定居下来。”今年7月,出生在海东市的程女士收到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这让她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虽然要到明年10月才能交房,但我还是很激动,已经在筹划装修了。”程女士说。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住房制度改革,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省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受益面持续扩大,和程女士一样,越来越多的居民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安居梦,改善了住房条件。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

从大山到平川,从木头房到砖瓦房,从烟熏火燎到燃气灶……过去的几年里,我省农牧区群众的居住条件持续向好,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逐年提升。

塑钢玻璃门窗,紫红色琉璃瓦屋檐,粉刷一白的墙面,红砖砌成的庄廓墙院……家住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松树乡牙合村易地搬迁新村的李长生,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原来的村庄地处浅山干旱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2016年,当地根据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了整村易地扶贫搬迁,偏居在大山里的村民从山上迁到山下的公路沿线。

“多亏遇上了好政策,花1万元就住上了新房。”李长生说。

除了易地搬迁让农牧民群众实现了安居,脱贫攻坚期间,我省大力实施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全省20万户危旧房改造规划目标任务提前圆满完成,农牧民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在实现农牧民安居的基础上,我省还启动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安排实施10万户建设任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15亿元,通过改造农村住房外墙节能保温、户用厕所等项目,提高和改善农牧民生活品质,推动农牧民住房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