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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10    

1.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就地过节,就地休假。不组织各类聚集性活动,坚决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进行亲朋好友间的聚会、聚餐。

2.当前疫情尚未结束,解“静”不等于解防。近期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不走亲、不访友,不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有效降低人员聚集风险。

3.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按时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密切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二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5.接种疫苗并配合有效的个人防护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人员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早接种,早保护。

6.请省外来(返)青人员,支持配合我省疫情防控措施。抵青前24小时内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在机场、火车站、公路“落地检”综合服务站现场报备,并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构建良好的疫情防控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亚君]